计算的基本原则
为保证起重机安全、正常地工作,其金属结构和机构的零部件应满足强度、稳定性和刚度的要求。强度和稳定性要求是指结构构件在载荷作用下产生的内力不应**过许用的承载能力(指强度、疲劳强度和稳定性方面的许用承载能力);刚度要求是指结构在载荷作用下产生的变形量不应**过许用的变形值,多功能装船机厂家,以及结构的自振周期不应**过许用的振动周期。
起重机的零部件和金属结构应进行以下计算:①疲劳、磨损或发热的计算;②强度计算;③强度验算。与这三类计算相适应,起重机的计算载荷有下列三种组合:
(1)寿命(耐久性)计算载荷--第Ⅰ类载荷。该载荷是用来计算零部件或金属结构的耐久性、磨损或发热的。按正常工作时的等效载荷进行计算,不仅计算载荷大小,还要考虑它们的作用时间。
对于受变载荷作用的机构零件和金属结构,当应力变化循环次数足够多时,应进行疲劳计算;当应力变化循环次数较少或很少时,就不必进行疲劳计算。工作级别是A6,A7,16t多功能装船机,A8级起重机的金属结构构件和机构零件应验算疲劳。
(2)强度计算载荷--第Ⅱ类载荷。该类载荷是用来计算零部件或金属结构的强度、受压和平面弯曲构件的稳定性、结构件的刚度、起重机的整体稳定性与轮压的,按工作状态较1大载荷进行强度计算。确定强度计算载荷时,广东多功能装船机,应选取可能出现的较不利的载荷组合。
(3)验算载荷--第Ⅲ类载荷。该类载荷是用来验算起重机的某些装置(如夹轨器)、变幅机构、支承旋转装置的某些零件和金属结构的强度和构件的稳定性,40t多功能装船机,以及起重机的整体稳定性的,按非工作状态较1大载荷及特殊载荷(安装载荷、运输载荷及冲击载荷等)进行强度验算。
在起重机事故处理时,由金属结构和机构的零部件破坏导致的事故,应进行必要的验算。验算时,按实际工况的实际载荷进行。
起重机齿轮与减速器维修
(1)拆解减速器清洗检查齿轮磨状况;
(2)齿面的检查:起升机构减速器*1轴上的齿轮磨损量不应**过齿厚的10%,其余则应小于20%;大小车运行机构减速器*1轴上齿轮磨损不应**过15%,其余则应小于25%。齿面点蚀损坏啮合面的30%,且深度达原齿厚的10%时应报废齿轮,轮齿不应有裂纹或齿轮不能有断齿。否则更换;
(3)轴的检修:轴上不得有裂纹,轴的弯曲度全长不应**过0.03mm/m,**标则校直;
(4)减速器箱体接合面(剖分面)在任何部位不允许有砸、碰及严重划伤,边缘高点、翻边等,并且剖分面贴合后间隙都不应**过0.03mm,并保证不漏油。平行度在1m以上不得大于0.5mm;
在空载情况下,以1000r/min拖动运转,正反转各不小于10分钟,启动时电动机不应有振动,撞击和剧烈或断续的异常声响;
箱体内温升不得**过70℃,且绝1对温度不**80℃;轴承温升不应**过40℃,其绝1对值不应**过80℃。